医院集中氧气管道安装操作规程

2022-03-06 16:20:51      点击:
医院集中氧气管道安装操作规程:
压力试验合格后,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或清洗(以下简称吹洗),并在吹洗前编制吹洗方案。
公称直径小于600mm的气体管道应采用空气吹扫。
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和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。
管道吹扫前,不得安装孔板、法兰连接调节阀、重要阀门、节流阀、安全阀、仪表等。对于焊接的上述阀门和仪表,应采取流经旁路或拆除阀头和阀座加保护套等保护措施。
吹扫顺序应按主管、支管、排水管依次进行,吹出的污垢,不得进入合格的管道。
吹扫前应检查管道支架、吊架的牢固性,必要时应加固。
吹扫时应设置禁区。
管道吹洗合格复位后,不得进行其他影响管道清洗的作业。

管道复位时,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共同检查,填写管道系统吹扫清洗记录和隐蔽工程(封闭)记录。


集中供氧气体管道空气吹扫:
管道试压合格后,应进行医用集中供氧管道系统的吹扫。
空气吹扫应采用安装验收合格的无油旋齿风冷空气压缩机,或使用装置中的液氧储气罐进行间歇吹扫。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,流速不得小于20m/s。
在空气吹扫过程中,当目测排气无烟时,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进行检查。5min内靶板无锈蚀、灰尘、水分等杂物。
集中供氧管道吹扫进气口和排气口应选择合适的位置,并能保证管道系统中的杂物被吹扫干净。排气管截面积不小于被吹扫管截面的60%,排气管应连接到室外无人到达的地方。